JB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行業標準
JB/T 6891—2017
代替 JB/T 6891—2004
風機用消聲器技術條件
Silencer of fan—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8-04-01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
機械行業標準
風機用消聲器技術條件
JB/T 6891-2017
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北京市百萬莊大街22號
郵政編碼:100037
210mmX297mm ? 0.5 印張? 15 千字
20】8年4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定價*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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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號:15111 ? 1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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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中心電話:(010) 8837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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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專有侵權必究
前言.,
范
規范性引用文件
術語和定義
技術要求
4.1性能
4.2制造與安裝
4.3涂裝
試驗方法
檢驗規則
6.1出廠檢驗
6.2型式檢驗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標志
本標準按照GBA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JB/T 6891-2004《風機用消聲器 技術條件》,與JBAT 6891-2004相比主要技術變化 如下:
——對原標準中的第2章“規范性引用文件"進行了調整(見第2章,2004年版的第2章);
——刪除了原標準第3章“術語和定義”中的"3.1消聲指數”和"3.2孔板周邊距”,增加了 “消聲器插入損失”“傳聲損失”,壓力損失”“阻力系數”“氣流再生噪聲” “有效消聲頻帶 寬度”的定義,并増加了相應名詞的英文對照(見第3章,2004年版的第3章);
——對原標準中的第4章“技術要求”的條款結構進行了調整,減少和統一了條款的層次(見第4 章,2004年版的第4章):
——刪除了原標準中的4丄1 “消聲器的設計使用年限”(見2004年版的4.1.1);
——刪除了原標準中的4.1.2 "消聲器系列產品釆用消聲指數作為綜合設計指標”(見2004年版的 4.1.2);
——對原標準中的421.1“消聲器消聲頻帶寬度要求”進行了調整(見4.1.1,2004年版的4.2.1.1):
——對原標準中的4.221 “消聲器總壓力損失系數。值要求”進行了調整(見4.1.4, 2004年版的 4.2.2.1):
——増加了用于電站鍋爐一次風機配套消聲器的總壓力損失要求(見4.1.5);
——刪除了原標準中的4.3 “材料要求”(見2004年版的4.3);
——對原標準中的441 “釦焊件加工技術條件”進行了調整(見421, 2004年版的4.4.1);
——刪除了原標準中的443.2和443.3 (見2004年版的443.2、4.4.33);
——刪除了原標準中的6.1.1"消聲器產品必須經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附有產品合格證后方能出廠” (見2004年版的6.1.1);
——増加了出廠檢驗內容和外觀檢驗內容(見6丄1和6.1.3);
——刪除了原標準中的第8章“質量保證”(見2004年版的第8章)。
本標準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風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ATC187)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上海新華凈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沈陽鼓風機研究所(有限公司)、嘉華(沈陽) 消聲設備有限公司、寧波風機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蘇宏兵、王兵、鄭華、蘇林、佟賀恩、李小東、劉荷英。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JB 6891—1986、JBAT 6891—1993、JBH 6891—2004。
風機用消聲器技術條件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風機用消聲器(以下簡稱消聲器)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一般用途的離心和軸流式通風機、斜流通風機、鼓風機配套的各種進氣、出氣、放空 消聲器。其他特殊結構和特殊用途的風機配套消聲器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fT 4760聲學消聲器測鼠方法
GB/T 13306 標牌
GBfT 17774工業通風機尺寸
GBZT 19512聲學消聲器現場測員
JBfT4364風機配套消聲器性能試驗方法
JB4 6444風機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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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消聲器插入損失 insertion loss of silencer
裝置消聲器以前與裝置消聲器以后相比較,管口輻射噪聲的聲功率級的降低量,單位為分貝(dB)e
3.2
傳聲損失 transmission loss
入射聲功率級與通過消聲器傳遞的聲功率級之差,單位為分貝(dBK
3.3
壓力損失 pressure loss
消聲器上游與下游之間的壓力差,單位為帕(Pa)。
3.4
阻力系數 pressure loss coefficient
I
消聲器的壓力損失與消聲器上游法蘭口橫截面處的平均動壓之比:
式中:
——壓力損失,單位為帕(Pa);
瓦——按照GBfT4760計算的試驗管道內氣流平均動壓,單位為帕(Pa); S,——消聲器進口法蘭截面面積,單位為平方米(n?);
S——試驗管道的截面面積,單位為平方米(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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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流再生噪聲flow noise
氣流在消聲器內產生的噪聲,包括氣流與消聲器內的支柱、 噪聲。
3.6
有效消聲頻帶寬度 effective silencing frequency bandwidth 消聲量大于峰值消聲鼠一半的倍頻帶或1/3倍頻帶范圍.
4技術要求 4.1性能 4.1.1消聲器有效消聲頻帶寬度應滿足下列規定:
——阻性或阻抗復合型消聲器應不小于4個倍頻帶或12個1/3倍頻帶;
——微穿孔板消聲器應不小于2個倍頻帶或6個1/3倍頻帶;
——其他抗性消聲器的有效消聲頻帶寬度不做要求,但應滿足工程設計要求。
4.1.2消聲器插入損失應滿足下列規定:
——消聲器的插入損失,一般應以A計權插入損失表示,可根據不同的降噪要求和國家環保與衛 生相關標準確定合理的消聲值;
——對于系列消聲器,應給出消聲器整體或單位長度的靜態或動態倍頻帶或1/3倍頻帶插入損失; ——上述兩條的插入損失允許以相應的傳聲損失代替。
4.1.3消聲器氣流再生噪聲應低于降噪設計要求10dB (A)以上。對于系列消聲器應在產品說明書中 分別給出不同流速下的氣流再生噪聲值或計算公式。
4.1.4消聲器阻力系數,應滿足表1的要求.
表1消聲器阻力系數〈限值
消聲器類型 |
阻力系數 |
|
阻性 |
直管式 |
W1.0 |
片式 |
W1.6 |
|
折板式 |
W4.0 |
|
蜂窩式 |
W2.4 |
|
阻抗復合 |
直管式 |
W1.0 |
片式 |
W1.6 |
|
單層微穿孔板 |
H管式 |
<1.0 |
片式 |
W1.6 |
表1消聲器阻力系數〈限值(續)
消聲器類型 |
阻力系數 |
|
雙層微穿孔板 |
直管式 |
W1.0 |
片式 |
W1.6 |
4.1.5消聲器壓力損失應滿足下列規定:
——用于空調系統、紡織通風機及其他通風換氣系統低壓風機配套消聲器的總壓力損失應小于風機 壓力的10%:當風機壓力小于300 Pa時,消聲器總壓力損失允許超過風機壓力的10%,但最 大值應小于49 Pa。
——用于電站鍋爐送風、礦井隧道送風、冷卻送風、燒結風機等風機配套消聲器的總壓力損失應小 于風機壓力的5%,并且最大值應小于490 Pa。
——用于高爐送風、物料輸送等中、高壓風機配套消聲器的總壓力損失應小于風機壓力的3%,并 且最大值應小于800 Pa。
——用于電站鍋爐一次風機配套消聲器的總壓力損失應小于風機壓力的2%,并且最大值應不大于 300 Pa.
——放空消聲器一般不考慮總壓力損失.
4.1.6在保證使用性能的條件下,消聲器可承受的最高壓力不應超過額定壓力的120%,可通過氣流的 最高流量不得超過額定流量的110%,可通過介質的最高溫度不應高于額定溫度50-Co
4.2制造與安裝 4.2.1消聲器的焊接質量應符合JB仃10213的規定,抑焊件應符合JBrr 10214的規定。
4.2.2消聲器連接法蘭尺寸應符合GBfT 17774的規定。
4.2.3消聲器安裝釆用過渡管連接時,過渡管單邊當最擴張角應不大于15°,并應保證氣流均勻通過消
聲器截面。
4.2.4當消聲器無法整體運輸或安裝時,可采用分體制作與安裝。
4.3涂裝
消聲器的涂裝應符合JB仃6886的規定。
5試驗方法 5.1各種進氣、出氣消聲器應在試驗臺進行聲學和氣動性能試驗,試驗方法應符合JBAT4364和GBfT 4760的規定.
5.2放空消聲器、需要進行現場測試的消聲器以及不能在試驗臺上測試的消聲器,聲學性能測試方法 應符合GBfT 19512的規定。
5.3性能測試允許誤差要求:倍頻帶或1/3倍頻帶插入損失不得低于設計值2 dB;阻力系數不得大于 設計值0.05;氣流再生噪聲A聲功率級不得大于設計值2 dB (A)o 6檢驗規則 6.1岀廠檢驗 6.1.1消聲器的出廠檢驗應包括外觀檢驗、焊接與抑焊件檢驗、涂裝檢驗。
6.1.2消聲器系列產品出廠時可不做性能試驗,其性能以型式檢驗結果為準。
JBAT 6891—2017 6.1.3外觀檢驗內容包括:消聲器外形尺寸、連接尺寸、消聲片(體)數信、消聲片(體)厚度、消
聲片(體)間距均應滿足圖樣要求,外觀無明顯缺陷。
6.1.4焊接與卽焊件檢驗按JB/T 10213和JB仃10214的規定進行。
6.1.5涂裝檢驗按JBfr 6886的規定進行。
6.2型式檢驗 6.2.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產品正式生產后,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
產品停產兩年后,恢復生產.
6.2.2型式檢驗按GBAT4760或GB/T 19512的規定進行。
6.2.3大型消聲器產品無條件做性能試驗時,對于批蛍生產的系列產品,應以模型機或樣機替代產品
進行性能測試.
7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7.1標志 7.1.1應在消聲器明顯的位置上設置產品銘牌.
7.1.2產品銘牌尺寸與技術要求應符合GBAT 13306的規定。
7.1.3銘牌主要內容包括:產品名稱、型號或規格、額定流量、額定壓力、額定溫度、插入損失、通
過介質、阻力系數或者壓力損失、產品編號、制造日期、生產廠名稱。
7.1.4對于有氣流方向要求的,應在產品明顯部位設置氣流方向標志。
7.2包裝 7.2.1消聲器產品包裝應符合JB仃6444的規定,允許釆用防雨、防潮的簡易包裝。
7.2.2裝有吸聲材料的消聲體單獨包裝時,應釆取防雨、防潮、防塵措施。
7.2.3全部隨機文件均應裝于防潮袋內,并放入本體包裝箱或者主要包裝箱內。
7.3運輸和貯存
7.3.1
7.3.2
7.3.3裝有吸聲材料的消聲器產品,若存放在露天,應釆取防雨、防潮措施。版權專有優權必究書號:15111 - 14785定價: 12.00元
打印日期:2018年9月27日